(本人女 一年拘留已满 我先生在比经营一家餐馆 俩人已经于2013年五月在比利时领了结婚证 现在漆下有两孩子 现在一直有在报老板税。也有医疗保险 之后放在律师那办理申请拘留 和家庭团聚 现在消息下来拒签了 一定要我回国反签)准备明年回去返签 好像收入这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。是这样的2014年的税单寄来了 信封上是写我们夫妻的名字 我的会计告诉我的年终税后收入有6655,生孩子也补回来3500,我老公的个人税后收入一年10500多,照这样加起来不算我生孩子补贴过来的3千多算起来一个月收入平均1431了.家庭团聚的标准是1千三百多。算是达标了。可今天打电话去咨询律师。说我没有身份,我的收入不算,那样一来,税后最低月收入就达不到1300以上了,这样的情况属实吗 ?有望知晓的同胞积极留言告知下.再次谢过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