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2月21日电(蒲希茜) 在街上,迎面而来的总是大幅的明星广告招牌。打开电视,多数时候也是明星们轮番上演的“广告大战”。明星可以凭借自己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去代言广告赚钱,但同时也会被一些不法商家拿去宣传牟利,就这样,一些明星就莫名其妙的“被代言”了。
李宇春杨幂杨澜“被代言”整形医院
近日,有网友在网上发出两张公交站台和广告牌的拍照图片,从图中可以清晰的看出,主持人杨澜、李静、曹颖和杨幂、李宇春、黄英、李霄云、刘忻等人的肖像,被一个整形机构所用,其中李宇春还有一个单人的大幅的宣传广告。对此,天娱传媒发表声明,表示该医院完全没有经过许可,严重侵犯艺人了艺人的权益,而且影响恶劣。“近日,某美容医院未经我公司许可,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了我司旗下艺人李宇春、黄英、李霄云、刘忻、付梦妮、金银玲多人肖像图片,并通过各种渠道在多个城市广为宣传,严重侵犯了我公司艺人基本权利,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及损失。”
此外,天娱传媒还表示将追讨法律责任,并提醒了杨澜、李静、曹颖、杨幂其余四位被侵权女星:“对此我公司表示极为愤怒,必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,绝不容忍及姑息这种公然藐视法律的侵权行为。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及监督!”
朱之文照片惨登某男科医院广告册
龙年春晚、元宵节晚会让山东农民“大衣哥”朱之文出了名,他也因登上春晚的舞台而身价飙升。近日,朱之文的形象却出现在某男科医院的广告册上,在这份宣称 “滨州最受男性朋友喜爱的刊物”上,封面赫然刊登着“大衣哥”朱之文憨厚淳朴的农民形象照片,照片下方则写有“雄鹰展翅唱响中国”以及“大衣哥朱之文山东人的骄傲”等文字,但这份宣传册本身并没有关于朱之文为这家医院做代言的内容。朱之文得知后称“俺根本不知道这回事,从来没听说过这家医院啊,说俺代言性病医院简直是胡说八道”。
黎姿被移花接木变丰胸代言人
虽然黎姿退出娱乐圈已3年多,但其一举一动仍极受注目。日前,便有粉丝发现某内地美容公司声称她是代言人,更在丰胸宣传海报上将黎姿的头像放在性感女郎身上。黎姿看见照片后立刻澄清,她说:“从来没拍过这照片,移花接木,太离谱了,这公司不是我代言的。”
原来黎姿早已知道该公司不止一次利用她来宣传,她说:“这公司已经接二连三做出这事情了,TVB从没帮我签有关丰胸广告呀。”不少粉丝表示,曾误信黎姿真的是该公司代言人,因在内地很多地方都见到她在该公司的宣传海报,建议她应采取法律行动,控告该公司侵犯其肖像权。
何炅被代言减肥产品 怒告商家
“喝××咖啡,想瘦就瘦。”一句简单的广告词配上何炅亲切的招牌式笑脸,一时间由“何老师”“推荐代言”的减肥产品风靡网络。虽然何炅再三强调自己与该减肥产品没有任何关系,不过在网络上该产品依然借着何炅大赚消费者眼球。
对于这样不减反增的“被代言”局面,何炅也忍无可忍地发出声明,重申自己从未代言过任何减肥产品,并要求该品牌公开道歉、撤下所有虚假广告页面,停止侵害消除影响,同时他也提请各位媒体停止刊登、转载、摘编此广告页面。
大S惨遭被代言 头戴内衣似苍蝇
2011年在深圳举办的某“内衣展”活动,大S代言的某品牌宣传照曝光,照片上的大S头戴内衣,造型搞怪,不少网友表示这张照片有些低俗,甚至称她是自毁形象。但随后大S就澄清其没有代言内衣品牌,更没有头戴内衣。大S的姐妹们纷纷声援,小S称:“公然欺骗大众!这违法吧!以后明星拍照怎能安心,就算穿棉袄都能被修成穿内衣吧!”
林志玲肖像遭盗用 惨登伦敦街头色情广告
林志玲可说是商家最爱盗用的明星了,她为某丰胸瘦身店拍摄的性感照,曾出现在英国伦敦街头的色情广告宣传单上,广告内容不堪入目,上面还留着服务专线的电话号码。另外,林志玲的照片还被某妇科诊疗中心盗用,搭配广告标语“关注女性建康,远离疾病”,完全变成该诊所的活招牌。
刘德华形象频频被侵权
“天王”刘德华是很多企业的“最爱”,他的形象经常出现在企业广告上,不过有很多都是企业“自作多情”,刘德华根本没跟他们签约。
2007年,广州某实业公司和影视公司将刘德华图片在其生产的DVD包装盒、开机画面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目录册中使用,并用“刘德华你是我的骄傲” 广告语及原告的签名等手段。刘德华后将其起诉,要求其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及其他合理费用10 万元,共计220万元。
2008年,东莞某诊所医疗广告的封面人物也是刘德华,他这次代言的广告不再是名车、名表,而是治疗前列腺炎。不过刘德华压根没签过这个代言合同。
赵雅芝被代言某油漆品牌
在某油漆品牌的官网上,一直挂着赵雅芝代言的照片。赵雅芝为此特意否认自己代言油漆品牌的消息,并提醒广大影迷不要因此上当。她表示对于该品牌盗用自己形象进行商品宣传的做法,会追究法律责任。赵雅芝的经纪人蔡心表示,这些照片都是盗用的,赵雅芝手拿油漆桶的照片则是被后期处理PS上去的,“还有一家南京整容的公司,也是盗用了赵雅芝的照片,(油漆)这个比较过分”。